你應該把興趣當成工作嗎?

文/曾俊傑 臨床心理師

隨著學測放榜,想到有許多後進學子曾問我這個問題:

  「未來我應該要把自己的興趣當成工作嗎?」

通常面對這樣的提問,除非你背後有強大的經濟支持,完全不用管能不能賺錢,不然我給予的答案幾乎是否定的。我們暫且不論你的興趣所含的「市場價值」有多少(意指你能夠用你的興趣賺到多少錢),賺得多也好,賺得少也罷,單純用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,只要你的興趣關係到你的生計,我都不建議你這麼做,這樣的答案聽起來很不可思議。
為什麼呢?你或許有這個疑問。照理說,做自己喜歡的做的事,同時還能賺錢,這不是很多人的夢想嗎,為什麼不要這麼做?
原因在於:動機與過度辯證效應(overjustification effect

動機,是一種行為的驅動力,促使人們朝向某一目標的心理力量。而動機又分為「內在動機」與「外在動機」兩種。「內在動機」是源自個人內在,當人們基於自己內在需求、喜好、興趣、信念和世界觀而從事某項活動時,會被認為是受到內在力量所驅使,例如:打電動、聽音樂、看電影、做善事、參加信仰活動等。「外在動機」則剛好相反,是源於外在的誘因,當一個人從事某項活動,是因為金錢、成績、獎勵、壓力、責任、義務或懲罰時,就被認為是受外在動機所驅使。

而什麼是過度辯證效應?過度辯證指的是附加的「外在動機」取代人們行為原有的「內在動機」而變成行為的支持力量。簡單來說,就是行為的驅動力從內在轉向外在。

這樣有什麼不好?
1971年,心理學家使用實驗方法,測試了過度辯證效應的存在。心理學家找了一群大學生為受試對象,請他們分別解決一些有趣的智力測驗問題。
  
 實驗分三個階段:


第一階段,每個大學生自己解題,不給獎勵。
第二階段,將所有大學生分為兩組,實驗組每解決一個問題就得到1美元的報酬;而控制組則沒有任何獎勵。
第三階段,自由時間,學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但不管做什麼都沒有獎勵。

結果發現,控制組在自由時間仍持續解題,而實驗組雖然在有報酬時解題十分努力,然而,在不能獲得報酬的自由時間裡,明顯失去對解題的興趣。

這是因為,如果人們一種行為本來有充分的內在理由(如興趣支持),則人們對於行為。但此時如果有更大吸引力的刺激(如金錢),給人們的行為額外增加的外在動機,那麼人們對於自己行為的解釋,會轉向這些更有吸引力的外部理由,而減少或放棄用原有的內在理由。當不再提供金錢獎勵,則人們的行為就失去了理由,從而傾向於終止這種行為。

簡單來說,第二階段給予獎勵金的大學生,將自己解題的行為轉成了為了錢才做的行為,使自己原來因為有趣而對解題本身感興趣的態度出現改變。當外在獎勵不再有,就沒有繼續解題的理由。另外也有類似的兒童實驗,承諾給予報酬也將他們原來喜歡玩的遊戲變成了工作。即若不給予報酬,他們就不再玩這些遊戲。而沒有承諾付給報酬的兒童,則繼續保持對遊戲的興趣。
也許你喜歡打電動,但當你變成電競選手,必須每天不斷地玩才能賺錢時,那你內在本來覺得好玩的感受,將漸漸被外在的金錢、壓力、責任所取代,打電動這件事將逐漸變得不再那麼有趣。
玩電動這件事情,在你的心中將會變成是為了錢才做的,內心不再因為玩而感到愉悅,且一旦外在誘因減少的時候,你也將不會再去做這件事。這就是為什麼不要把興趣當成工作的原因之一。你對打電動的興趣,很可能會被現實的外在動機消磨掉,不僅會失去人生的一項樂趣,還可能被接踵而來的無力感、挫折、自我懷疑、煩躁所腐蝕。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把興趣變成職業之後,發現跟想像中生活有很大落差的原因。

然而,有興趣的事情可能因為外在現實而變得無趣;那麼現在沒興趣的事,以後也可能變得有趣。當一個人開始能從工作中得到成就感時,就會慢慢進入「有趣」的境界(也可能受到另外一個心理學效應「辨證不足」的影響,將來有機會再跟大家聊~)。

所以我的建議是:與其將興趣當成工作,不如在工作中尋找熱情。當你在做你不那麼感興趣的事時,嘗試花一些努力並從中尋找成就感與建立信心。當你感到累了,就做你有興趣並讓自己開心的事情,來回復能量。如此一來,你的興趣能一直保持著有趣,你也將學習到如何能「從無趣中找到熱情」,而這項能力,將會讓你受惠一生。